【2009.08.17/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7日電】
公視基金會今天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改選董事長議案,但主席、董事長鄭同僚並未處理,部分董事認為鄭同僚有違董事長職守;鄭同僚則表示,不足法定人數,應另找時間討論。
今天公視董事會議中有兩位董事提出重新選舉董事長議案,鄭同僚會後發表聲明表示,董事會監事會事先已諮詢法律意見,除非現任董事長選舉無效,才需重新選舉;而公視董事長重新選舉是重要議案,依法應有董事總額2/3在場,後來現場開會人數已不足法定人數,自應另覓時間再議。
鄭同僚同時籲請所有董事尊重會議規則,心平氣和,一起維護公視獨立自主,勿為人身攻擊。
新舊任董事陳建福、須文蔚等10人則發布聲明,對鄭同僚未依董事會的議事規則處理議案表示不滿。聲明表示,鄭同僚率爾離席,又不依議事規則指定代理主席,癱瘓議事,明顯違反公視董事長的職守與義務,籲請董事長儘速依照公共電視法所賦予的職責,儘速重開董事會議,回復公視董事會的議事功能,使公視與公廣集團的運作回復正軌。
此外,新任董事陳世敏、蔡憲唐、廖元豪、趙雅麗黃玉珊、林淇瀁、須文蔚、程宗明另外發布聯合聲明,提出對第四屆董事會與董事長的期許。
聲明表示,所有董事當致力實現公共電視為公眾服務的大眾傳播體制,維護新聞獨立自主精神,堅持節目內容多元的設計。董事長與董事會應促進產業民主,推動內部和諧溝通、互相尊重、異中求同、下情上達的管理文化,尊重所有公廣集團員工的權益,並打破部門藩籬、有效整合員工共同合作。
聲明說,董事長與董事會應聽取公廣集團內部、學界、公民社會、影視產業、第三部門、弱勢族群、民間團體等意見,全力推動「公共廣播電視法」修法,儘速實現公廣集團人事、組織、財務的法制化,促進公廣集團獨立發展。
同時,董事長與董事會應竭盡所能,暢通與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溝通管道,儘速促成實現公共廣播電視法與公廣集團的組織重整法案,健全法制,爭取應有的資源挹注,排除任何不當的政治力干預。
新任董事進一步期許董事長與董事會,應致力於保障公視員工權益、福利,爭取達到國際公視產業工作環境水準。總經理與相關主管的選任與考核,應與工會協商。
全文轉引自: http://www.cna.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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