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 2009-09-18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有關台灣大哥大公司購買凱擘有線電視系統台一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8)日表示,依公平交易法規定,應事前向公平會提出事業結合申報,公平會將在接獲業者結合申報後,依公平交易法結合相關規範及有線電視規範審慎處理,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對於媒體報導台灣大哥大可望買下凱擘有線電視系統台,一舉吃下110萬戶的有線電視用戶與東森電視的10個頻道,躍居台灣最大的有線電視系統台與頻道業者,併購金額上看600億元一事,也引發公平會高度關切。

 

公平會表示,台灣大哥大購買凱擘,如符合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規定的結合型態,且其結合後的相關市場占有率或其上一會計年度的銷售金額,已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各款規定須向公平會事前申報結合的門檻,且無除外適用情形,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規定,應事前向公平會提出事業結合申報。

 

公平會指出,公平會對於有線電視相關事業的規範說明已經有明文表示,參與垂直結合的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與其具有控制或從屬關係的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其訂戶數合計超過全國總訂戶數1/3,或其家數超過全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總家數1/3,則其結合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將明顯大於整體經濟之利益。

 

是以,公平會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業者的結合申報,未來接獲後,將會依公平交易法結合相關規範及有線電視規範說明內容,審慎處理,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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