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2009.10.07╱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中午核定通過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修正版本,大幅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精神,消費者可自由選擇繳費方式,要求系統經營業者提供銀行履約保證,在系統經營出現危機時,確保消費者權益獲得一定保障。
現行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並未明訂繳費期限,多數消費者多數選擇季繳、半年繳或年繳等溢繳方式處理。修正後的定型化契約,明訂消費者可自行勾選採取當月繳、雙月繳、季繳、或半年繳、一年繳等多種繳費方式。
官員指出,在定型化契約中明訂繳費期限,供消費者自行勾選,屆時系統業者必須提供更優惠的收視費折扣,吸引消費者選擇溢繳的繳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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