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1 聯合報 B1版 北市.運動 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台北縣有線電視月費520元,縣府新聞處長陳惠敏說,北縣城鄉差距大,但人口數多,月費經有線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依全縣12家業者的訴求,找出最大公約數所訂。
陳惠敏說,有線電視費率兩年審議一次,94年底審議結果月費550元,96年年底一口氣調降為520元,12家業者都接受,原因是9位包括兩位消基會代表在內的委員,是依據都會區、偏鄉區不同業者以成本及訂戶數所提的訴求,兼顧消費者立場,找出最大公約數。
他說,今年費率將在11月底之前重新訂定,委員會已開過兩次會,還要找業者來開會,至少還有4次會議才能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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