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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9-06-02 林上祚/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行政處分,引發中視強烈反彈;NCC每周晨會,原本討論當周排入委員會議程,昨日臨時改成「善後會議」,NCC主委彭芸也將針對中視/中天案,撰寫「協同意見書」,對於部分法條提出不同見解。

 

     根據NCC內部透露,上周三NCC委員會針對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作出七項附款行政處分,其中有多項要求,已經明顯逾越行政程序法「不當連結之禁止」原則,中視若循行政救濟程序翻案,結果可能不利於NCC。

 

     中視若走行政救濟 結果可能翻案

 

     為了避免NCC行政處分戰線拉太長,NCC幕僚曾經建議,行政處分應集中在董監事不得兼任與設置獨立董事二項要求,但部分NCC委員仍執意提出「攝影棚不得共用」等附款。

 

     據了解,NCC昨日召開周一晨會,面對中時集團連日的重炮抨擊,NCC也體察到這次行政處分,違反行政程序法精神,並且導致中視與其他無線電視台明顯差別待遇的問題,為了避免落人口實,NCC委員會目前考慮透過修改「廣電法施行細則」與「廣播電視事業負責人與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平息爭端。

 

     NCC內部策略是按兵不動,等到中時集團連續幾天以顯著篇幅抨擊NCC後,再回頭指責中時集團公器私用,坐實「跨媒體經營」言論單一的指控。

 

     善後?考慮修改廣電法施行細則

 

     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NCC昨日的確有針對「跨媒體經營」該如何明文規範進行討論,未來如果要立法,也是會放在廣電法下面的跨媒體經營專章,在考量立法難度下,可能會先提出修改幅度較小的修法版本,李大嵩強調,上周對中視/中天的處分,將是行政通案,未來其他無線電視台也將一體適用。

 

     彭芸針對上周中視/中天行政處分,下周將出具協同意見,李大嵩強調,彭芸的意見是從同意董監變更的主行政處分出發,但將從新聞法學專業提供補充說明,對於中視/中天可能請求行政救濟,李大嵩說,NCC尊重當事人的訴願權利,NCC也會為這個行政處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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