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社論 2009-06-18

 

 中國時報18日社論指出,誰喜歡打官司?雖然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是憲法保障維繫己身權益最基本的程序,但終究沒有人會笨到以司法救濟尋求公道,因為上法院不祇是找別人的麻煩,也是找自己的麻煩。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對過去以妄加揣測之詞扣紅帽子的所有論者寄出存證信函,引發傳播學界空前未有之批評,並以言論自由遭到威脅發動連署,我們只能在這說:所有加諸於我們的批評言辭,都聽到了,對於我們標榜的理念被一再嚴重曲解,真的只能在此表達深沉的遺憾。對一個正派經營媒體之人而言,所有一切的批評意見,我們都嚴肅且謹慎以對。 

 做為媒體經營者,不論相關論者們所提示的昔日創辦人,或者接手經營的新團隊,都清楚知曉媒體的社會責任何在,也念茲在茲台灣最大多數讀者所在乎的重要新聞。我們的理念與想法,從不只是閱讀率或廣告市占率,我們的想法是:每一則新聞,從各版頭條到角落的每一欄題,都要思考:能不能對改善政治社會文化生活有一點點的幫助?這也是為什麼八卦新聞當道之後,中時媒體集團依舊維持初衷,媒體生態與環境無限惡化之後,我們還秉持一貫的理念,企圖做一份「質報」,質報不是台北的報紙,我們心目中的質報是:讓早已跨足國際的台灣,看到更多面向的世界,看到兩岸的進展,看到我們所無法容忍的政治社會風氣,還有一點點改善的可能。 

 自從旺旺集團接手中時之後,各界看到的《中國時報》,是國際新聞不但增加,還置放在最顯著的二、三版,兩岸新聞增加,因為兩岸交流是不可逆的趨勢與潮流,言論版增加,因為要讓讀者方方面面的意見和想法有一個表達空間,文化版維持在第一落報紙,因為一個社會不重視文化,就創造不出文明,社會新聞減量,因為我們認為正常社會裡不能以偷窺為樂,以偷拍為榮,我們這麼用心地處理點點滴滴的新聞,因為我們始終相信:東風喚得回,人心喚得回。 

 這一次,旺旺中時集團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對抗」,衍生出集團與部分學界論述的仁智互見,是我們從來沒想到過的事,NCC對中視/中天經營權移轉,做出的附附款決議,到底是否合乎法律,已經不是理念是否合宜的爭議,而是從法律條文即可看出誰是誰非,沒有人願意與官署為敵,但是,做為勤勤懇懇的納稅義務人,要求一個公平與公道總不為過吧?如果NCC認為這些附附款都是合理的,都是合乎法律的,沒有問題,不論是五條或五十條,旺旺中時集團都敬謹接受,但是,必須一體適用,不能以歧視的心態,只要求中視中天卻不要求其他電視台。公平,應該是法律最基本的底線吧。 

 中時集團在去年經歷前所未有的震盪,我們裁員、我們轉移經營權,所倖存下來的員工,每天依舊兢兢業業的維持做為媒體人的專業與品質,所為何來?飯碗可以砸了,薪水可以不要,但是,從事新聞工作總有一份堅持的理念,我們不幫藍的提包包,不幫綠的當小廝,只是堅持言所當言,當政府機關NCC違背法律做出不合理的附附款裁決,我們能無一言嗎? 

 在NCC做出裁決前,部分媒體或學者,對接手經營中時媒體的旺旺集團,以妄加揣測之詞,懷疑旺旺集團的資金與動機,不斷扣上各種紅帽子,我們連反駁的權利都沒有嗎?NCC審查經營權移轉案過程中,如果有這些媒體或學者揣度的「中資」,國安局放得了手嗎?旺旺集團經營媒體前,是媒體界的萬人迷,所有的人都稱許蔡氏家族的經營理念和奮鬥能力,為什麼接手媒體之後,竟有如此大的轉折?難道真如NCC所言:其罪在經營米果嗎? 

 當若干論者痛批旺旺中時集團員工「屈身為財團」時,有沒有想過:當其他財團或境外媒體集團介入經營台灣媒體時,這些論述在哪裡?有誰說過了什麼話?當學者批評集團濫用言論自由的時候,有沒有看看現下的平面和電子媒體,有多少是以政治意識形態做為新聞標尺?相關論者又說過了什麼話? 

 言論自由當然要維護,因為這是民主社會的底線,也是我們一直以來的信仰,做為媒體集團的一份子,誰希望走上訴訟之途?我們當然虛心接受各界最嚴厲的批評,但是,我們也必須在此誠摯的告白,誰能告訴我們:如果台灣社會還講究公與義,任何人如果胡亂被扣上紅帽子之時,該向誰討回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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