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聞2009/07/01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交通部規劃明年釋出最多5張數位無線電視執照,現有無線電視台將增加為10台,不過首度採取競標制,遭外界質疑是為了增加國庫收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日表示,採取競標制,完全是依照預算法第94條的規定,以目前各家媒體營運狀況,如果把競標成本提高,不見得能吸引業者投標。
交通部本週公告徵求「我國數位無線電視開放政策規劃」諮詢文件,希望各界在8月1日前提出意見,做為數位無線電視第二單頻網開放政策的參考。不過因交通部規劃釋出的這5張數位無線電視執照,將比照電信業,首度採取競標制,遭外界質疑是為了增加國庫收入。
對此,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依照行政院的分工,目前整個釋照程序是先由交通部進行規劃,等到行政院同意後,後續釋照方式才會交由NCC處理。
李大嵩說明,採取競標制,完全是依照預算法第94條的規定,而NCC的立場不是著重以釋照的方式來徵收拍賣費,增加國庫收入,以目前各家媒體營運狀況,如果把競標成本提高,不見得能吸引業者投標。
對於交通部將再釋出5張無線頻道執照,市場上已經有人開始擔心將衝擊現有無線台生態,因為再增加5家無線台來分食日漸萎縮的廣告大餅,恐讓經營環境更加嚴峻,因此呼籲政府應制定完善配套措施,以免影響現有電視台的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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