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20090723日徐毓莉╱台北報導】

衛星頻道每兩年評鑑一次的評鑑標準將趨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昨通過「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營運計畫評鑑作業要點」草案,把各評鑑項目具體量化,例如設立倫理委員會最高可加五分,且引進公民團體如關心兒童青少年的團體等加入評鑑;不合格者最嚴重可撤照,最快九月實施。學者表示,評鑑的公民團體需被社會接受才公平。

 

限期設立倫理委員會《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衛星頻道每兩年評鑑一次,NCC發言人李大嵩昨表示,原評鑑內容沒有具體給分,新評鑑對各指標給予零至五分不等的分數,滿分一百分,評鑑項目包括廣告品管流程、勞資糾紛申訴紀錄等,過去兩年的處罰紀錄只要罰一次就扣一分,最高可扣六分。

 

另還新增加分項目,如獲獎紀錄、協助公益廣告等,自行設立倫理委員會最高可加到五分,未設立則要列為限期改善。

 

NCC表示,新修訂的作業要點邀請公民團體加入評鑑,如媒體觀察、關心青少年與兒童權益等團體。若評鑑未達七十分,除可要求限期改正外,若被認為有明顯缺失且無法改正,還可撤照。預計下月起諮詢各界意見,若順利通過最快九月實施。

 

「不能用最高標要求」包括TVBS新聞台、三立新聞與東森新聞等約六十多個頻道年底前都面臨評鑑,將率先受衝擊。TVBS發言人張維銘昨表示,有信心通過評鑑,並建議公開評鑑委員名單。三立則表示,需了解詳細內容再說。

 

政治大學廣播電視系教授陳清河表示,電視是公眾媒體,要禁得起公眾論述的考驗,但不能用最高標準要求,須兼顧產業競爭,且評鑑的公民團體的名單也應能被社會接受才公平。

 

NCC頻道評鑑修正作業要點規劃【重要變化】

◎邀請公民團體參與評鑑

◎新訂70分為合格標準,滿分100

◎違規紀錄變為扣分項目,一次扣1分,最高扣6

NCC受理公司營運或勞資糾紛的申訴紀錄也納入指標

◎評鑑要點具體化,各項目皆訂有分數,依項目不同,從0~5

◎設立倫理委員會最高可加5分,未設立將限期改正

【實施日期】

◎最快9

※資料來源: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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